外国语学部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部: 根据我校与香港树仁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,2015年9月秋季学期,我校可向香港树仁大学选送内地优秀学生赴该校交流学习,学习期限为半年。目前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,交换学生本科生2名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名额分配 外国语学部英语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各一名 二、候选人基本条件 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改革开放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品德优良,具有为学校、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 2.学习成绩优秀,身体健康、品行良好,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。 3.年满18周岁,正式在籍的我校外国语学部英语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。 4.香港树仁大学的大部分科目都是以英文为教学及考核语言,只有中国语言文学系所开设的科目是以中文授课和考核,详情请参见附件中香港树仁大学课程信息。 5.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。 三、费用 1.免缴对方学校学费。 2.自理在香港期间的一切生活费(含往返旅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书本费、医疗保险、当地旅行费用、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)。 3.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。 四、办理程序 申请人准备好学习计划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2015年6月5日前,学院将所有材料以报告形式上报学生处。2015年6月8日前,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提交香港树仁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、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不会填写的部分可在交表时向港澳台办咨询)。由于办理香港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,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,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。 学院推选报告包括: (1)推选报告(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); (3)教研室或系推荐意见; (4)《北京语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》、家长同意书(A4纸)和《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交流生协议书》一式三份。 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:刘 喆,联系电话:82303368,地址:综合楼815;学生处联系人:梅天骄,联系电话:82303954,地址:综合楼A区302) 附:《香港树仁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》 学生处 2015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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