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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学生赴香港树仁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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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6-2 16:58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外国语学部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部:
根据我校与香港树仁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,2015年9月秋季学期,我校可向香港树仁大学选送内地优秀学生赴该校交流学习,学习期限为半年。目前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,交换学生本科生2名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外国语学部英语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各一名
二、候选人基本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改革开放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品德优良,具有为学校、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2.学习成绩优秀,身体健康、品行良好,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。
3.年满18周岁,正式在籍的我校外国语学部英语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。
4.香港树仁大学的大部分科目都是以英文为教学及考核语言,只有中国语言文学系所开设的科目是以中文授课和考核,详情请参见附件中香港树仁大学课程信息。
5.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。
     三、费用
1.免缴对方学校学费。
2.自理在香港期间的一切生活费(含往返旅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书本费、医疗保险、当地旅行费用、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)。
3.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。
     四、办理程序
申请人准备好学习计划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2015年6月5日前,学院将所有材料以报告形式上报学生处。2015年6月8日前,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提交香港树仁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、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不会填写的部分可在交表时向港澳台办咨询)。由于办理香港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,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,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。
学院推选报告包括:
(1)推选报告(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);
(2)推选名单(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专业、去往国家及学校、学习起止时间、学生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地址);电子版名单发送至meitianjiao@blcu.edu.cn
(3)教研室或系推荐意见;
(4)《北京语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》、家长同意书(A4纸)和《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交流生协议书》一式三份。
申请人可查询香港树仁大学的相关网页http://www.hksyu.edu/以获得有关专业、课程、导师的相关信息。
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:刘 喆,联系电话:82303368,地址:综合楼815;学生处联系人:梅天骄,联系电话:82303954,地址:综合楼A区302)
附:《香港树仁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》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学生处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2015年6月1日

附件下载:

附件: 香港树仁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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