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语小编 发表于 2012-4-17 10:35:08

喜迎50周年校庆,学校广泛征集个人留存校史资料

今年9月,学校将隆重举行建校50周年庆典活动,这是我校回顾光辉办学历史、展示辉煌办学成就的契机。为进一步做好校庆校史资料的征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征集范围个人留存的与北京语言大学历史和发展有关的文字记录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及各种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实物等。二、征集内容1.各个时期世界各国或团体领导人、社会知名人士与个人往来的书信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、纪念品等;2.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学生证、学习成绩单、工作证件、证书、手稿、笔记本、发言稿、讲稿等;3.个人在任命、聘任、工作时的重要文档、照片等;4.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学、科研等成果的证书、奖章、奖状等实物及相关照片;5.国内外任教期间的教案、笔记,以及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、赛事的资料、照片、实物等;6.国内外任教期间与中外学生交往的照片等;7.个人在业务交流、学术研讨及国际交流方面的邀请函、照片、来往书信、聘书、聘函、资格证书等;8.个人在某领域内发表的学术著作、论文、艺术作品、研究记录、研究报告、获奖证书、成果汇集等;9.个人获得国外政府或相关教育、科研等机构颁发的奖励证书、荣誉证书、奖章等实物和照片;10.社会各界对个人在政治、文化、学识、业务中的评论及介绍,如各种荣誉证书、奖状、奖章、剪报资料、贺词、名人专访、评价等;11.各个时期个人重要社会活动的录音、录像、影片、光盘、照片、底片、幻灯片、磁带、摄影作品等;12.个人自传、日记、回忆录、传记、纪念集等;13.个人留存的对外汉语教学学科或其他学科发展的相关资料、照片等;14.个人留存的知名校友自传、事迹介绍、资料、照片等;15.个人曾参加过的学校主办的各类重要学术会议、重要学术活动、文体活动的文字、照片、声像资料等;16.与北京语言大学及其前身的人物、事件有关的音像资料等;17.学校各个时期老建筑物的照片、图片、纪念册等;18.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孤本图书、印刷品等;19.学校各个时期的校标、校徽、借书证等;20.个人留存的毕业生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等;21.其它有校史价值与展览价值的史料与实物等。三、征集说明1.史料提供者应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史料反映的事件、时间、地点、背景、重要人物等; 2.对于提供的史料,将由学校档案馆拍照、复印或复制后归还原件; 3.对于提供校史资料的人员,将予以一定奖励。四、联系方式档案馆(教二楼东侧) 王京花 82303036     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 刘振华 80303112
宣传部 档案馆 离退休工作处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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